右都御史是明代和清代时期设立的官员制度,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长。右都御史为正二品,下有左、右副都御史,正三品;左、右佥都御史,正四品。再往下为御史。清代前期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为外省总督、巡抚之加衔,御史主要任务为巡抚全国各地,御史还可以直接向皇上上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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